安德鲁·基恩(Andrew Keen) 撰《业余爱好崇拜:看当今互联网如何扼杀我们的文化》(The Cult of the Amateur: How Today's Internet is Killing our Culture),对我开了博的事说三道四,那么我就再写几句气气这娃。
基恩:博客引发了民众的“数字迷恋”,破坏了人类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因而注定只能成为文化史上的一朵昙花。
刺青:人类创造了文化,文化是为人服务的,文化是维持人社会功能的一个工具,从属于人的需要。我手上拿了一把工具,这把工具不好使了,我就改造工具,而不是改造我的手。现在到了“数字迷恋”的时代,娇嫩的昙花谢了,明年照样会开,怎么能说昙花短暂没有历史?昙花开了大家去赏花,为什么要忍辱负重背着文化的僵尸把人压死呢?
基恩:通过写作或制作博客,人们相信他们比实际生活中的自己更能说会道,更令人关注,然而当红博客的内容虽然能引起大众共鸣,但容易失之浮浅,甚至只是哗众取宠。
刺青:要是能找到一个比现实中表现更强的机会,为什么要拒绝呢?你能相信人们对博客不看也不写,学做沉默的大多数,大气不出,或者闲极无聊,跑到大街上成立狗仔队就更具建设性吗?至于什么“失之浮浅,哗众取宠”,我们中国人有文言文白话文之争,白话文曾被指责为市井语言不登大雅之堂,而照相机出世时,认为绘画艺术从此败落、人类要肤浅得不堪设想的大有人在,阁下不会是从他们那儿借尸还魂吧?
基恩:博客纵容了侵权盗版力量,更把出版社、报纸杂志社、电影和唱片公司挤到濒临破产的绝境。
刺青:要是可以从水龙头上取水,你愿意大老远跑到河边去吗?要是可以在博客里轻松看电子书、听音乐,我为什么要养活那些大块头的出版社、报纸杂志社、电影和唱片公司?我改喝咖啡,不喝牛奶了,我养奶牛干啥?至于博客是否纵容侵权盗版,这完全是个技术和法律问题。人类发明了刀具,是纵容了谋财害命吗?
基恩:作为一个普通人,其生活和思考是否可以支撑这种(博客)无休无止的表达呢?
刺青:人不可能无限制地恋爱,动物不可能无限制地吃东西,博客怎么会无休无止地表达呢?人在牙刷发明之前没有刷过牙,在八小时工作日之前缺乏休息,但我们现在有双休日,而且天天刷牙,有什么不对了吗?你怎么能说写博客看博客就不会像刷牙一样成了每日所需?我们既然能每天生活和思考,难道就不能每天写点儿东西?
基恩:网络时代大众成为评审文化标准的主宰,在缺乏精英批评和指导的情况下,文化归于庸俗。
刺青:在母系时代,男性是卑贱的;在重农时代,从商被人瞧不起;演员和戏子在电影发展起来以前比乞丐还受人鄙视;流行歌曲跟歌剧相比,再庸俗不过了;报纸比传世经典庸俗多了;连受教育这古代贵族的特权,都成了他妈的全民的权利。娃,我们可以不要贵族,那当然可以不要精英,人人都有言论、版权自由,我要是有耳朵可以听音乐,识几个字可以看博客,为什么要听什么精英告诉我们该怎么享受和创造生活?娃,这叫俺们的文化平民化,不叫庸俗。
基恩:根据无限猴子定理,如果给出足够的排列,总会有一只猴子在打字机上随机键入一部名著出来。如今,猴子成了互联网广大用户,但事实证明,他们打出来的不是名著,而是一波又一波平庸的垃圾。
刺青:猴子没事敲键盘干啥?反正敲出名著来猴子自己不会看的。古人写东西多数以资娱乐,现在却成了令人愁眉苦脸的活计。轻松快乐人之所喜,何必故作深沉,自求烦闷?沧海会变桑田,岩石会化为灰尘,还不怕名著哪天不会变成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