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和教改的出发点
2007-08-04 23:13:59.0

能归市场的归市场;不能归市场的,由政府建立公立机构,公立机构向政府负责;公立机构服从于政府,不代理政府意志;公立机构对资源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使用权由政府授予,所有权属于全民,也即全民委托给政府,再由政府委托给公立机构;公立机构对稀缺资源的预算申报,必须借助市场手段,由政府作最终核准。

由于公立机构和市场是对立的,公立机构不直接介入竞争,不具有实施限制市场的意志,从而不能凌驾于市场之上。公立机构和市场的对立情况只是政府干预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具有改变对方的权利,要改变而必须通过政府来完成。政府通过对公立机构和市场的对立情况的确认和宣布而实现透明管理。

当政府认为产业环境或产业主体行为不利于全民利益时,应当行使权力手段进行干预。由于政府的权力是由全民授予的,政府只有管理权,因而政府的干预,并不意味着政府去主导产业而获利,政府不主导也就是政府不包办。政府干预是为了达到一个平衡点,即达到“公平(体现全民性质)、效率(社会成本最少)、质量(价值最大化)”。

套用起来就是在说企业的治理。


文章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
发表评论
昵 称:
主 页:
内 容:
表 情: